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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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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办法》于2018年2月5日印发,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第一条说明其制定目的,“为促进、规范、保障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发挥企业在实施职业教育中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共同育人机制,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根据《教育法》《劳动法》《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办法》第二条说明校企合作的含义,“校企合作是指职业学校和企业通过共同育人、合作研究、共建机构、共享资源等方式实施的合作活动。”

《办法》第六条明确提出鼓励校企双方进行校企合作,“职业学校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合作,积极为企业提供所需的课程、师资等资源。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促进人力资源开发。

《办法》第十条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职业学校,设置学生实习、学徒培养、教师实践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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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教育部于2015年6月30日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作为《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配套文件之一,《意见》全文4部分、13条,强调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重要意义,加快完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现形式,全面提升职业教育集团的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强化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保障机制。《意见》对集团化办学的参与主体、组织形式、治理结构、运行机制等提出了要求。

《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市场引导作用,本着加入自愿、退出自由、育人为本、依法办学的原则,鼓励国内外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参加职业教育集团。  

《意见》要求,要健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以“利益链”为纽带,促进校企双赢发展。强化校企合作、贯通培养,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建设人才成长“立交桥”。强化区域合作、城乡一体,支持优质职业教育集团开展跨区域服务,促进区域间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2020年9月29日,为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更好地支撑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教育部等九部门制定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聚焦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质量不高等问题,规划设计了10项任务,27条举措。

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行动计划提出,支持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将企业办学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支持行业领军企业主导建设全国性职教集团,分领域建设服务产业高端的技术技能人才标准和培养高地。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鼓励企业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


招生方面

院校方:负责组织招生工作,高职院校负责在学院官网、《高考指南》、招生简章等各类宣传载体上说明专业共建情况、招生条件及面试要求;中职院校负责在招生简章上及学校官网上体现专业共建情况。
集团方:负责协助合作院校招生办开展不同形式的招生宣传工作,提供招生所需图文资料,并对报考专业的学生进行报考前专业测试。面试方式有现场面试、远程网络面试(QQ视频面试、钉钉视频面试两种)。

教学方面

院校方:负责按照本合作项目要求提供能够满足专业基础教学需要的合格师资,按照合作项目框架下、双方协商确定的课程标准、教学计划、教材和实训指导书、试卷、排课要求等对合作专业的学生组织教学并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和考核。

集团方:负责提供教学所需的专业教材(费用不超过同类教材标准);协助院校制定共建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负责专业理论课的授课工作,民航专业包括《民航基础》、《民航旅客运输》、《民航地勤服务》、《民航安全检查实务》等课程,高铁专业包括《高速铁路概论》、《铁路旅客运输服务》、《高铁乘务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高速铁路旅客运输心理学》、《公共场所安检》等课程。


学管方面

院校方:负责共建专业学生日常性管理工作。

集团方:负责共建专业学生职业素质、职业作风的养成训练,主要包括课堂纪律、内务卫生、队列行进、礼节礼貌、仪容仪表。


实训方面

院校方:协助集团方制定实训计划和组织实施。

集团方:负责学生在校期间专业礼仪、职业妆容等实训课程。学生第三学年到集团总部实训基地后负责客舱实训、紧急救护、茶艺、面试技巧等实训课程。


学生就业方面

院校方:负责为顶岗实习学生开取在读证明。
集团方:负责组织学生在行业内顶岗实习及就业,并跟踪管理一年时间,此期间对于离职学生可进行二次就业或调岗安排。

实训设备投资

院校方:提供实训设备场地及基建。

集团方:负责为合作院校投资建设教学模拟训练舱(注:共建专业学生人数达到260人以上),用于共建专业学生模拟客舱服务训练,模拟舱所属权归集团方,使用权归合作院校,合作期满后,续签一年以上所属权归合作院校。


  • 根据《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精神,以及“支持企业通过校企合作共同培训培养人才,不断提升企业价值”和“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发挥职业教育集团在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中的重要作用。


  • 1、目的性

    立足现代化服务业,坚持就业为导向,市场为目标的办学方向,集中优势资源打造特色专业,提高社会对就业学生的认可度,为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2、前瞻性

    开设新专业扩大办学成果的同时就是对现有办学成本的降低,在充分挖掘办学潜能的同时,实现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交通运输是国家的支柱性产业,它需要大批的专业岗位技术服务人员,为此创新式开设这个区域内的专业在同类院校中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 “专业共建”校企合作办学

    中澳嘉集团审时度势,与大专院校实行专业共建、校企合作办学,开设航空服务、高铁乘务专业,纳入国家统招计划,植入专业课程培养体系,专业核心课程有高铁概论、铁路旅客运输、铁路安检、民航概论、民航国内旅客运输、民航初级安检。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公司提供招生运作系统、人才培养系统、学生实训系统和就业保证系统。与中职院校共建中高职衔接升学班、定向培养就业班,公司提供升学渠道和就业保障。学生入学即签订就业培养协议。集团化办学与市场化运营机制相结合,符合企业培养人才的内在需求,有利于企业实施人才战略,同时降低学校的运营成本,保证了学生的就业出路。合作院校学生入学后由公司组织面试并签订就业培养协议。十年来,公司先后与全国20多所大中专院校建立合作办学关系。


  • 1、合作办学模式:

    中职中专:①就业定向培养班:采取“2+实训期”联合办学模式。前两年在校学习,第三年进入企业实训基地学习及安排实习,学生获得学校毕业证书后由企业负责面向民航、铁路系统就业安排。②升学定向培养班:采取“2+3”联合办学模式。前两年在校学习,后三年进入企业合作的大专院校学习,学生获得大专毕业证书后由企业负责就业安排。③短期就业培训班:采取“半年+实训期”联合办学模式。前半年在校学习,在企业实训3个月,由企业安排就业。

    高职高专:①双方共同进行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和航空服务专业学生的培养工作。院校负责投放招生计划,学生在校期间的人才培养和颁发毕业证书工作;企业协助院校开展招生及考前面试工作,企业负责实训实习及就业安排工作。②合作专业学生从入校至毕业在校期间,由院校安排学习和负责管理,并对学生承担相应的校方责任。③合作专业学生顶岗实习、实训由企业安排并负责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工作。

  • 2、中高职衔接联合办学优势:

    中职中专:①开设热门专业,打造学校特色专业品牌形象②为学生提供升学渠道,提升学校办学层次③教育部门支持,有良好的社会效应和需求。

    高职高专:①中职阶段的定向培养为高职奠定了基础,培养了优质生源②建立了生源储备基地,保证了共建专业(航空服务/高铁乘务)的招生计划的完成。

    中高职衔接联合办学模式:

    集团拥有多家“专业共建”校企合作办学的大中专院校,整合高校及中职资源,搭建中高职衔接联合办学平台(2+3、3+2),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

    教学管理模式:

    ①统一准军事化、量化管理②统一配发专业制式校服③统一招生宣传模式④统一专业教师培训⑤统一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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